【以身試法成語故事/典故】
西漢時期,高陽郡出了一位廉潔奉公的好官員叫王尊。王尊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,由他的伯父撫養長大,伯父家里比較貧窮,王尊每天要幫忙趕羊群到野外去放牧。他最愛讀書,常常一邊放牧一邊讀書,慢慢地他懂得知識越來越多,就希望自己將來能成為書上提到的那些秉公執法的官吏。
有一天,他央求伯父為他在高陽郡的監獄里謀一份差事。那時的王尊才13歲,伯父聽后非常驚訝。經不住王尊的一再央求,伯父便準備了一些禮物,托人找獄長說情,獄長答應把王尊當聽差在身旁使喚。王尊當了幾年聽差,進步很快。偶然的一次機會,他被太守看中讓他在太守府里作文書方面的工作。
幾年后,王尊向太守請辭,專心攻讀儒家經典,后來再次被朝廷任用。由于他執法公正嚴明,政績不錯,先后當上了縣令、安定郡太守,當時安定郡官場非常混亂,一些官員利用職權貪贓枉法,魚肉百姓。王尊一到那里,就立即整頓吏治,并告示所管轄的屬縣所有官吏要忠于職守,以身作則,為下屬做出榜樣,法律無情,不要用自己的身體去嘗試一下法律。郡里有個官員不見悔改,依然搜刮百姓錢財,于是王尊下令把他捉拿歸案,貪官入獄后沒幾天就一并身亡,接著王尊又承辦了一批強橫有權有罪行嚴重的人。這樣一來,安定郡開始太平起來。
以身試法成語意思是,明知道法律禁止,還親身去做犯法的事。
小朋友,王尊從小小的聽差,一步步升職當上地方的太守,靠的是他的勤奮學習和廉潔奉公的做法,他公正地承辦了那些以身試法的人,為百姓辦了好事,值得我們敬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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